在以下情況,公司可以撤銷註冊:
申請撤銷註冊必須連同稅務局局長發出的《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》,提交公司註冊處。倘若有人對該項撤銷感到受屈,可以在撤銷註冊後的20年內向法庭提出恢復申請,法庭可下令公司註冊處將已撤銷註冊的公司復業。